場地面積
比賽場地應為長方形,其長度不得多于120米或少于90米,寬度不得多于90米或少于45米,在任何情況下,長度必須超過寬度。
畫線
比賽場地應按照平面圖畫出清晰的線條,線寬不得超過12厘米,不得做成“V”形凹槽。
球門區
在比賽場地兩端距球門柱內側5.50米處的球門線上,向場內各畫一條長5.50米與球門線垂直的線,一端與球門線相接,另一端畫一條連接線與球門線平行,這三條線與球門線范圍內的地區叫球門區。
罰球區
在比賽場地兩端距球門柱內側16.50米處的球門線上,向場內各畫一條長16.50米與球門線垂直的線,一端與球門線相接,另一端畫一條連接線與球門線平行,這三條線與球門線范圍內的地區叫罰球區,在兩球門線中點垂直向場內量11米處各做一個清晰的標記,叫罰球點。
角球區
以邊線和球門線交叉點為圓心,以1米為半徑,向場內各畫一段四分之一的圓弧,這個弧內地區叫角球區。
球門
球門應設在每條球門線的中央,由兩根相距7.32米、與西面角旗點相等距離、直立門柱與一根下沿離地面2.44米的水平橫木連接組成,為確保安全,無論是固定球門或可移動球門都必須穩定地固定在場地上。
球規定
比賽用球應為球體,它的外殼應用皮革或其它許可的材料制成,圓周不長于70厘米(28英寸)、不短于68厘米(27英寸),重量在比賽開始時不多于450克(16英兩)、不少于410克(14英兩)。
隊員人數規定
一場比賽應有兩隊參加,每隊上場隊員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須有一名守門員。如果任何一隊少于7人則比賽不能開始。
替補程序
替補前應先通知裁判員,替補隊員只能在比賽停止時從中線處進場,被替補下場的隊員不得再次參加該場比賽,所有替補隊員無論上場與否,裁判員均有權對其行使職權。
違規/判罰
替補隊員未經裁判員許可擅自進入比賽場地:停止比賽;對該替補隊員予以警告并出示黃牌令其離開比賽場地;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地點以墜球方式重新開始比賽,對于任何其他違反此規則:的有關隊員將被警告并出示黃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