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的重要舉措,對于幫助中小企業紓困解難、實現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于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各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力量得到加強,國家、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服務能力與質效明顯提升、示范效應明顯增強,市、縣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覆蓋面穩步擴大、服務能力穩步提升。服務資源有效整合,橫向連通、縱向貫通、便利共享、泛在可及的“一站式”服務平臺基本建成,政策直享、服務直達、訴求直辦的服務企業模式逐步形成。
到2035年,與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布局進一步優化,服務平臺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服務功能不斷完善,服務資源高效利用,服務能力大幅提高,服務質量有力保障,服務供給滿足需求,中小企業獲得感和滿意度不斷提升,形成“機構優、平臺強、資源多、服務好、滿意度高”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
為落實目標,《指導意見》明確夯實基層基礎、突出服務重點、創新服務方式、匯聚服務資源、增強服務能力、提升公共服務影響力、加強服務隊伍建設七項任務。《指導意見》還表示,要主動順應中小企業發展需求和產業技術變革趨勢,堅持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更好結合、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更好結合、能力提升與機制創新更好結合,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邁上新臺階,在服務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