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之光”品牌源自其法文商標“Lumiere de France”,法文意為“法國的光芒”,起源于1911年,作為一個在勃艮第、波爾多及朗格多克等傳統優質葡萄酒產區均擁有酒莊的百年葡萄酒酒莊品牌,憑借在傳統純手工釀制工藝上的獨特優勢和傳承百年的品質精髓,成為享譽世界的代表性法國葡萄酒品牌。
法國之光開創了全產業鏈品質控制和體驗式服務模式,嚴格把控生產、物流、倉儲、銷售、服務各環節,每一瓶酒都是法國酒莊酒,保障終端產品貨真價實;"法國之光"品牌葡萄酒體驗店模式,已經成為進口葡萄酒行業的價值新標桿,全國品牌體驗店超600家。
特別提醒:
1、未成年人/孕婦/哺乳期女性/特殊病患人群不宜飲酒!
2、過量飲酒有害健康,為了您的健康,請適量飲酒!
3、請勿酒后開車!